牧師的希伯來文為Sarat,為指伺候君王的侍者而說的。特別是指那些負責聖殿中宗教儀式及事宜的聖職人員而言。牧師的希臘文為Diakonos,為指著僕人、執事及侍從而說的(參路十七8~10,廿25~27;可十45)。但有時也用poimen,譯作牧者或牧師,就是指牧養與看顧羊群,指導與帶領群羊得到青草與水源之處的牧者而說的。新約中提到有關牧師職責的經文如:「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,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,也為全群謹慎,牧養上帝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。」,「他所賜的有使徒、有先知、有傳福音的、有牧師和教師。為要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。」(徒廿28;弗四11~12)

何謂牧師

一、牧者於舊約中的用法:

  1. 上帝是他百姓的牧者,因為他引導典照顧他們。「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,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。」,「你曾藉摩西和亞倫的手,引導你的百姓,好像羊群一般。」,「他卻領出自己的民如羊,在曠野引他們如羊群。他領他們穩穩妥妥的,使他們不至害怕。海卻淹沒他們的仇敵。」(詩廿三2,七十七20 ,七十八52~53)
  2. 上帝要親自以慈祥與愛心來牧養他的百姓。「主耶和華說,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,使他們得以躺臥。失喪的我必尋找,被逐的,我必領回,受傷的,我必纏裡,有病的,我必醫治,只是肥的壯的,我必除滅,也要秉公牧養他們。」(結卅四15~16)
  3. 上帝必要從四方聚集他的百姓,使他們重歸他的懷抱裡。「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,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,招聚出來,領他們歸回本圈,他們也必生養眾多。我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,牧養他們,他們不再懼怕,不再驚惶,也不缺少一個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耶廿三3~4;參結卅四11~16)
  4. 上帝要差遣彌賽亞來完成他牧養的責任。「耶和華說,日子將到,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,他必掌王權,行事有智能,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。在他的日子,猶大必得救,以色列也安然居住。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。」(耶廿三5~6;參民廿七16~17;結卅四7~10)

二、牧者於新約中的用法:

  1. 上帝是祂百姓的牧者,而以色列即是迷失的羊。「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,吩咐他們說,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,撒瑪利亞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,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。」(太十5~6;參彼前二24~25)
  2. 耶穌是好收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「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……我是好牧人,我認識我的羊,我的羊也認識我。」(約十11、14~15)
  3. 長老(監督)為群羊的牧者,故長老是賦有管理與牧養上帝教會的職責。「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,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,也為全群謹慎,牧養上帝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。……如今我把你們交託上帝和祂恩惠的道,這道能建立你們,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」(徒廿28、32)
  4. 長老為群羊的牧者,而耶穌則是所有教會牧者的牧長。「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,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。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,也不是因為貪財,乃是出於樂意。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,乃是作群羊的榜樣。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,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。」(彼前五2~4)

三、牧者的由來:

聖經明示上帝是以色列百姓的牧者。祂為了要完成牧養的使命,特差彌賽亞降世,彰顯祂的慈愛與維護、公義與全能。上帝除了自己道成肉身來到世界,並且從祂的百姓中間,揀選民族與教會的領袖來督責與帶領、牧養與維護祂的百姓。在舊約中,上帝除了揀選君王、先知及祭司以外,還選有士師、族長及長老來負責牧養及照顧的工作。

在新約時代,耶穌基督的教會中,設有使徒、先知、牧師、長老及執事來負責教導與治理,並牧養及照顧群羊的工作,好叫所建立的教會得以長成賦有基督的身量。(參弗四11~13;提前五17)

既然上帝在舊約中選召君王、先知及祭司來督導、宣講及處理祂百姓的工作。照樣的,上帝也在新約教會中設立牧師、長老及執事來教導、治理及照應教會中的需要與事務。

牧師的產生不但是出於神的命令,也是基於教會的需要。神不但賜給信徒普通的恩賜,祂也吩咐一些賦有特別恩賜的信徒來負責教會的職份。在初期的教會中,使徒不但在各城各地傳道建立教會,同時也設立長老來負責教導與治理的工作(參徒十四23;提前五17;提後二2:多一5~9)。特別在長老之間,有些傳道與教導的長老就負責教會中的督導與牧養的工作。因此,為了應付教會的實際需要,專職的牧者就相繼而生,就此教會有了專任的牧師的職份(參提前二4~7,五17;路十5~7;林前九13~14)。又說,聖經也明示神賜給教會,除了使徒與先知外,還賜給傳福音的、牧師與教師。這都是為了要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(弗四11~12)。

四、牧師的資格:

有關牧師的資格,聖經有明文指示。故可參考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七節,並提多書一章五至九節。

五、牧師的任務:

有關牧師的任務大略可歸納為以下七項:

  1. 講解聖經的真理及教義。為真理辯護並駁斥異端及糾正錯誤。
  2. 負責教會一切崇拜儀式及主持聖禮。
  3. 督導長執及教友的責任。
  4. 教導信徒及照顧羊群。
  5. 與長執合作,施行教會之事務及興旺福音的工作。
  6. 竭力促進布道與和睦的工作。
  7. 切實盡責及守住被召的崗位。

六、牧師的角色:

  1. 牧師是屬靈的父親:因為上帝是孤兒及窮者的父親,故神的僕人應代表上帝負起父親的角色。(參詩六十八5~6;伯廿九16;詩廿七10;太五3;雅一27)
  2. 牧師是屬靈的領袖:牧師為引導信徒行走人生正確的道路,故應盡職為人領袖的職責。(參出四10~17;書一1~11;撒上十六6~13;徒六2~4)
  3. 牧師是群羊的牧者:牧師應按牧長耶穌的模式,看顧及牧養神所託付的羊群,做一位好的牧者。(參約十7~14,廿一13~17;徒廿28~32;彼前五2~4)
  4. 牧師是神的傳講人:牧師應盡責於宣講真道及傳遞福音。因為牧師賦有先知的職份,他必然是上帝的代言人。(參賽六十一1;太四23,九35~38;弗四11;林前十二28;提後二15)
  5. 牧師是真理的導師:因為神將真理的權柄託付他的僕人,故他必須忠於所托,將真理教導信徒,使他們於真道上建立根基,在生命上穩固壯大。(參徒四7~12;弗四11~14;提前三2;提後二1~2、24~25)
  6. 牧師是福音的執事:故應於講解真理、布道福音及拯救靈魂的事上盡上本份,好叫更多人因他的事奉蒙恩得贖。(參弗三7~10,四11;西一23)
  7. 牧師是信徒的屬靈顧問及醫生:因為耶穌本身是眾醫生的醫生,故身為主的僕人,應負起顧問及勸戒、帶領與醫治的工作,好叫凡屬靈的患者因此得福。(參賽十一1~5;太九9~12;林前十28)
  8. 牧師為神的謀士與審判者:因為神本身是謀士及審判官,故身為神的僕人應負起謀策與判斷的使命,並在工作上盡力做到所付託的。(參賽九6~7,四十12~16;伯卅六22~23;羅十一33~36;林前四1~5)
  9. 牧師為警惕與守望者:因為牧師身為群羊的牧者。他除了引導及供應羊群之需要外,還要負起看守、照顧、警戒及督導的工作。(參太三1~12;約十1~10;彼後三1~7)
  10. 牧師為群羊的中保與和解者:因為耶穌本身是和平之君,神人和睦之中保。故牧師應勸人和睦,叫人與神和好,做有關和解與中保的事務。(參賽九6~7;太五9;弗二13~15)

作者:唐崇平
資料來源:
基督教信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