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神揀選了雅各,厭棄了以掃,因為神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神要恩待誰,就恩待誰。這是神的主權。” 神這麼做似乎不太公平? (【出埃及記33:19】、【羅馬書9:15,18】)

回答(張英君長老):如果我們相信有神的話,我們必定相信祂是公平的,因為如果祂不公平的話,我們就不必信祂;因為相信了這個不公平的神,有甚麼用呢?祂又不能帶給我們祝福,只能帶給我們痛苦,讓我們心中常常憤憤不平;又是這個惡人怎麼能夠長壽,又是那個笨蛋怎能位高權重,又是匪類當道,好人受欺,天理不彰。不如我們自己作主,為自己打拼,各人自求多福;何必去尋求一個神,把它當作我們生命的主呢?

其實,上面的這段心態的描述,正是不信主的世人的心態。因為在這世上,有太多的不公平的事情,讓我們疲於奔命,忙著爭辯甚麼是公平,甚麼是公義?各人都在爭取自己的公平,各人都在闡述自己的公義。有一件事,信主的人容易忘記,不信主的人根本不願意承認的,那就是『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』(羅三23)。

如果我們認識自己是罪人,我們會承認『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﹖』(耶十七9);既然如此,我們必須接受我們無法準確地衡量公平的這件事實;唯有在神那裏,公平才會顯明;這個公平的衡量,是耶和華神的主權;如果要我們牽著神的手,告訴祂怎樣做才是公平,我想我們都會害怕的。

事實上,當我們認識自己是罪人的時候,我們會對神揀選了我們,憐憫了我們,恩待了我們,充滿感恩的心;曉得自己是蒙恩的罪人,是有盼望的人生,我們就不再憤憤不平,不再怨天尤人。

black_frontpage當我們信主了以後,我們會對那還沒有被揀選、沒有被憐憫、沒有被恩待、常常充滿憤憤不平、怨天尤人的人,向他們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,希望他們也蒙了神的恩典,認識神、經歷神。基督徒盡了我們的本分,努力帶領人信主,至於他們會不會接受主耶穌為他們個人的救主,那就是神的主權,不是我們的職份;我們也不必因為他們還沒有被揀選,就憤憤不平,以為神不公平,其實,我們又怎能知道呢?我們又有何能可以指示神呢? 『深哉,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!他的判斷何其難測!他的蹤跡何其難尋!誰知道主的心﹖誰作過他的謀士呢﹖』(羅十一33-34)。

所以,感恩吧!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;又要愛人如己。

資料來源:跟隨耶穌

延伸閱讀:

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7-—-羅馬書第九章(上)  (HisWordOnly.COM)

保羅在這裡解釋了神為甚麼揀選外邦人蒙救恩,成為他的子民。這一直是猶太人心中的一個大謎團。

當利百加懷以掃和雅各這對雙胞胎的時候,神就預先告訴她將來較大的長子以掃要服侍較小的兒子雅各。在瑪拉基書裡,解釋了神如此預定是因為‘雅各是我所愛的;以掃是我所惡的’。當神說這些話的時候,以掃和雅各都還只是在母親肚子裡的胎兒,善與惡都還沒有做出來。由此可知神揀選人只是按照自己的意願,並不在乎這個人是善是惡。神喜愛雅各,所以揀選他將來成為大國;神厭惡以掃,所以就預定他成為微小。

他們的將來和結局,一切只在乎神的旨意,並不在乎他們的行為。若是這樣,被神喜愛上的雅各就必當感到萬分慶幸,但是,那遭神厭棄的以掃呢?為什麼他卻無原無故被神預定了卑微的一生呢?他和雅各同樣是神所造的人,並沒有分別,為什麼他卻得到完全相反的待遇呢?而且這是早在他還是胎兒時期神就已經決定好的,根本就由不得以掃有任何選擇的餘地。神恩待雅各,惡待以掃,並非因為他們所做的任何事情。這樣,神豈不很不公平?

保羅進一步使用舊約的另一個人物—法老,來說明神預定的主權。法老是另一個被神厭惡的人。神預定了法老的一生,興起他來迫害以色列人,多次剛硬他的心,特要在他身上彰顯他的權能。為什麼神可以這樣使用法老的一生呢?因為‘他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’,神有完全的主權,決定要一個人蒙憐憫得救恩,或叫一個人心剛硬而滅亡。在聽了保羅這番話后,就引起更多的爭論。如果一個人的得救或滅亡是由神所預定的,那麼,他那裡還有權力來審判法老這些人呢?因為他們一切的所作所為都是神預定的結果。

保羅斥責這些人,指出神既是創造萬物的主宰,而人只不過是受造之物,我們又怎麼有權力去質問神當怎樣造我們呢?難道神沒有權力造某些人來得他的憐憫與恩典,再造某些人來顯明他的忿怒與刑罰嗎?預定某些人得享天國永遠的榮耀,再預定某些人永遠沉淪地獄嗎?神是絕對有這個權力的!因此,他隨自己的喜歡,不但從猶太人中,也從外邦人中,揀選人來得他的救恩。保羅在這裡告訴猶太人,神擁有絕對的主權來決定由誰來承受他的救恩,這並不是猶太人可以干涉的。因為他們也只不過是受造之物,是絕對沒有權力去干涉這位造物主所做的任何決定。